續《罪惡之窗 – 加略人猶大(上)》

平凡人的結局

悔恨
猶大同意出賣耶穌,收到了三十塊銀錢(諷刺的是,這是一個奴隸的價錢),完成了他要做的事——然而,他從此以後,卻飽受悔恨之苦。他回去見聖殿的領袖,想退還那筆錢。他說︰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。」(馬太福音27章4節)悲哀的是,雖然聖經提到猶大覺得後悔(馬太福音27章3節),但卻沒說他是真心悔改,向他所出賣的上帝尋求饒恕。沒有上帝來饒恕、來醫治他罪疚的心靈,猶大唯一的選擇只有逃避。

自我毀滅
馬太福音27章1-10節裡揭露了猶大自我毀滅的故事。猶大灰心絕望的最後一幕反映在第5節簡短的一句話中︰「出去吊死了。」背叛主的罪疚感完全壓垮了他,猶大(與彼得不同,彼得背叛耶穌的方式是不認主,而不是用親嘴的方式)最後選擇一死了之,而不是悔改。然而一死了之,並不能讓大得釋放;反而只讓他得到審判。

審判
路加在使徒行傳1章25節裡提到,猶大最後的結局,不是一條繩子就能了結,而是要到審判台前。路加說,猶大一死,就「往自己的地方去了」。當猶大痛苦之中白眼一翻,立刻就到了他自作自受的永恆所在。

是什麼毀了猶大?是宿命、至高主權,還是生活環境?都不是。說到底,猶大是被罪惡的權勢給毀了,這從他一生中作了許多自我毀滅的抉擇裡就可以清楚看到。

聖經教師莉佛茱恩寫道︰「猶大的故事,常常不斷上演。一個人可以位居上帝子民之列,服侍於教會長執之中,活躍在各委員會之間,同樣照領聖餐,但一出了教會,就爾虞我詐、貪得無厭、勾心鬥角,最後也喪失了永生。即便在我們與主、與基督徒有了關係之後,我們的心中,還是會暗藏魔鬼。雖然今日沒有人會要把主的身體交在仇敵手中,但人卻還是會用更微妙、更狡猾的方式來出賣主。」

罪的副產品就是絕不留情的毀滅。要滅亡,不需要你我用親嘴的方式來賣主,只要在生活行事上背叛祂就夠了。

名叫猶大的叛徒,出賣了猶大支派的獅子。而這頭獅子,卻像羔羊一樣被人宰殺。這一切都從哪裡開始的呢?對猶大來說,似乎還有那麼一點點無辜,一點小小的不滿——但這是何等危險的事啊!猶大八成沒想過,他小小的抱怨,竟然會成為他變作叛徒的第一步。難怪上帝會如此嚴厲地審判以色列百姓,因為他們在曠野發怨言。

猶大的例子,充分說明了上帝所恨惡的事中,有一樣就是有人在「弟兄中布散紛爭」(箴言6章19節),因為結果總是帶來毀滅。而對這樣一個曾經受人信賴、積極、委身的門徒,竟然變成了充滿仇恨、誹謗、羞愧的叛徒,最後還用一個吻就出賣了朋友,他的下場,當然是毀滅。換作是你我的話,結局是否有所不同?

*本文摘自柯貝爾(Bill Crowder)《復活之窗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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