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養愛的特質

以愛待人

每月主題
特質 | 2022年2月

何謂愛人與被愛?我想,有時候我們把愛想得太複雜了。在分析自己每時每刻的感受時,我們會忘了愛不只是一種感受,而是一種生活與為人的方式。我們學習如何去愛,並不是透過意志力或仁心善意,而是藉著經歷愛、活出愛,從而學習如何去愛。

當我們與他人一起生活時,若處處為他人的利益著想,愛就伴隨著我們。

在傑瑞·伯克(Jerry Bock)作曲的音樂劇《屋頂上的提琴手》中,其中我最喜歡的一幕,主角泰維脫口問妻子歌蒂是否愛他(他們是幾十年前透過媒妁之言而結合)。歌蒂不知所措地說:「我是否⋯⋯什麼?」接著兩人開啟了一段對話。最後歌蒂承認,如果25年來他們一起努力奮鬥、一起拉拔孩子們長大不算是愛,那她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愛了!在這一幕的結尾,兩人因知道自己一直被對方所愛而陶醉其中。

這一幕不單恰當地反映出被愛的喜悅,同時也點出愛是經由我們天天一起生活而產生的。當我們與他人一起生活時,若處處為他人的利益著想,愛就伴隨著我們、環繞著我們,即使那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。

保羅曾提到的「憑愛心行事」與「追求愛」(以弗所書5章2節;哥林多前書14章1節),他在這裡提到的愛便是這種自我犧牲的愛,這種愛始於意識到我們一直是被愛的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做了一次且永遠的犧牲,改變了一切。

因此,每當使徒保羅教導眾門徒如何過群體生活時,總會在一開始就提到上帝的憐憫和基督裡的愛,並提醒眾門徒要謹記自己一直是被愛的(以弗所書5章1-2節)。我們這些上帝的孩子都很容易忘記什麼是愛人與被愛,因此聖經一而再,再而三地提醒我們,要切記基督所賜的恩典已向我們顯明上帝就是愛,並要我們一同付諸行動。

值得謹記的是,哥林多前書13章中所提到那種令人驚嘆的愛,雖然經常在婚禮中被誦讀,但這種愛首先是針對基督徒群體所做的教導,要信徒培養這種愛。不只是用這種愛去愛某一個人,而是去愛所有同奔天路的信徒,愛這些被呼召成為一個身體的主內肢體(12章13節)。

愛是一種恩賜,也是一種生活方式。上帝賜下這份恩賜與這種生活方式,是要我們與那些同蒙上帝所愛的主內肢體,一同學習愛人與被愛。當我們以此為基礎,便可以學習放下嫉妒、憤怒與自私自利的本性(以弗所書4章31節)。那些是我們知道自己被愛以前,認為需要用來保護自己的方式。

當我們的「愛心有根有基」,並且被這「過於人所能測度的」愛所充滿時(以弗所書3章17-19節),我們才能明白,為何愛是「最妙的道」(哥林多前書12章31節),為何其他事物都毫無價值(13章3節)。

最後,我們可以歡欣喜樂地選擇以愛待人,我們有這恩典與自由,全因救主已成就了這一切!

白茉妮,靈命日糧作者

真正地去愛他人需要付出什麼?我們在這個月探討了如何經歷與活出耶穌愛的特質。這個主題在以上的專題文章,以及2月1、8、15和22日的靈修文章都有相關的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