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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比受更為有福

文/廖柏年(香港)

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很「節儉」,甚至可能有人認為我很「吝嗇」。其實,「節儉」與「吝嗇」有很大的分別!在我看來,不隨便花費,謂之「節儉」;應付出而不肯付出,則謂之「吝嗇」。例如我不捨得花一千幾百元去吃一餐飯,卻願意定期捐献給慈善機構和教會。所以,我認為自己「節儉」,但不「吝嗇」。

慷慨——說易行難?

「節儉」的反面是「揮霍」,而「吝嗇」的反面則是「慷慨」。講到「慷慨」,我想起一則故事:

甲問乙:「若你有一百萬元,你會把它捐出來嗎?」
乙說:「會!」
甲又問:「若有一千萬元呢?」
乙說:「也會!」
甲再問:「若有一萬元呢?」
乙答:「不會!」
甲問:「為什麼呢?」
乙答:「因為我真的有一萬元啊!」

這個故事與廣東話俗語「口爽荷包立」(意思是說起來大方豪爽,實際上卻捨不得花錢)有異曲同工之妙,二者都表明:口頭上的「慷慨」,與落實於行動中的「慷慨」之間,往往有很大的落差。

有關慷慨,聖經怎麼說?

一名富翁捐出十萬元,一個窮光蛋捐出一百元,你認為哪一位較慷慨呢?讓我們看看聖經怎麼說。

使徒保羅曾經如此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:「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。」(哥林多後書9章7節)

原來,上帝看重的不是一個人擁有多少,或是捐献多少,而是這個人是否捐得「樂意」!所以不論富或貧,捐献多或少,只要是甘心樂意地給予,都會蒙上帝悦納。這樣樂於捐献的人,就是慷慨的人。

保羅又說:「弟兄姐妹們,我們希望你們知道上帝怎樣恩待馬其頓的各教會。他們從所經歷的患難受到嚴重的考驗;但是他們充滿著快樂,在極度的貧困中仍然慷慨捐助。我敢證明,他們的捐助是竭盡所能的,甚至超過了他們的力量。」(哥林多後書8章1-3節,現代中文譯本2019年版)

這與馬可福音12章41-44節的記載遙相呼應:「耶穌對銀庫坐著,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。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。有一個窮寡婦來,往裡投了兩個小錢,就是一個大錢。耶穌叫門徒來,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裡頭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』」

這兩段經文讓我們看到,上帝喜悅我們「竭盡所能」地給予。一個人若處於貧乏的景況,卻為了回應別人的需要而盡力捐出自己僅有的錢財,就更為慷慨了。

此外,在馬太福音6章3節中,耶穌這樣教導門徒:「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」。這句話提醒我們,捐献的目的不應該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讚賞;在別人不知道、也沒有稱讚的情況下仍持之以恆地捐獻,才是真正的慷慨。

由此可見,一個慷慨的人會甘心樂意、竭盡所能地給予。不論是捐款、花時間幫助他人或是其他善行,都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表面功夫,而是內在品格的外在表現

慷慨待人,不拘形式

過去多年來,我遇過不少慷慨的人,他們身體力行地幫助別人,讓我深受激勵。

有一年,我家要進行大裝修,全家人要搬到外面暫住。正當我為尋找地方而煩惱的時候,我遇見一位曾經教過的學生,她剛好與我住在同一棟樓。她知道我的情況之後,就慷慨地邀請我一家搬到她家中暫住,使我每天都可以很方便地回家瞭解裝修的進度。她主動向我一家施以援手,不僅是基於師生情誼,而且是出於接待客旅的愛心(希伯來書13章2節)。在寸土寸金、居住環境狹窄的香港,她有這顆慷慨之心,實屬難能可貴。

除了在金錢或物質上幫助他人之外,付出時間和精力去關懷別人,也是慷慨的表現。在我認識的人當中,就有不少人很願意花時間義務幫助有需要的人,或者關心慰問病患以及心靈憂傷的人。

自從退休之後,我擁有更多的空閒去從事義務的工作。無論是關心青少年、陪伴晚輩成長,還是為中學生提供一對一的義務補習,我都從中得到滿足的喜樂。我相信,這就是慷慨付出所得的回報,正如主耶穌所說: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(使徒行傳20章35節)。

person作者簡介

廖柏年弟兄在香港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,退休前於中學擔任副校長。退休後,他以義工身分參與多項教育工作,並積極參與教會服事,與許多兒童、青少年和家長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