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41年7月8日,美國著名神學家喬納森·愛德華茲(Jonathan Edwards)傳講了一篇有名的道「落在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」。會眾聽了以後,心靈都受到極大的震撼,有些人甚至緊緊抓著
圍欄,深怕自己真的掉入地獄的火湖中。

愛德華茲懇切地呼籲他們:「罪人啊,你們要想到自己所面臨的危險是何等地可怕。你們被上帝握在手中,懸在一個又大又寬、深不見底的火坑之上,裡面滾滾的火焰如怒海之濤。上帝已經被你們惹怒,祂對你們的憤怒,就如對許多已在地獄中受煎熬的人一樣。你們是命懸一線,上帝的怒火正熊熊撲來,隨時可能吞噬你們。」愛德華茲接著說:「這樣的光景,是因為上帝要向人顯明,耶和華的義怒到底是怎麼回事。一直以來,上帝總是不忘向人類和天使顯明,祂的慈愛是何等地美好,而祂的義怒是何等地可畏。」

上帝的憤怒表明了祂的公義、聖潔和慈愛,以致祂無法漠視我們對自己、對別人造成的傷害。這空前絕後的奇妙大愛向人類揭示的,是一位愛之深、責之切的上帝。祂愛我們,以至於憎恨罪惡;祂眷顧我們,以至於見我們對自己的罪避重就輕、自以為義、疏遠需要憐憫的人,就義憤填膺;祂在乎我們,以至於見我們把罪簡化成瑣碎的律法主義,卻漠視別人的需要,就怒氣難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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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為上帝愛我們至深,所以祂告誡我們要來的審判,同時又保證祂的慈愛不亞於祂的憤怒(約翰福音3章16節)。我們需要清楚地瞭解上帝的愛與憤怒之間的關聯。耶穌來到世上,不是要定我們的罪(約翰福音3章17節)。祂來是要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,救我們免於上帝的震怒。遠在喬納森·愛德華茲講這篇道之前,耶穌就告誡道:「那殺身體、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祂」(馬太福音10章28節)。當時,耶穌向門徒預告他們將面對信仰的逼迫,但祂同時提醒他們真正可畏的是施行終極審判的主宰。人倘若不悔改,就必要承受上帝公義的審判。

上帝的愛與憤怒並不相抵觸,也因為祂愛我們至深,所以祂找到一條向我們施憐憫的途徑,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。

反思

  • 閱讀了喬納森·愛德華茲所描繪有關上帝憤怒的情景之後,你有什麼感受和體悟?
  • 上帝的憤怒是從哪一個屬性而來?為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