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保羅這樣寫道:「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。我們又藉著祂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。」(羅馬書5章1-2節)這裡有個重要的提醒,這段經文中的因信稱義是一個法律名詞。在古代的法庭中,這個名詞表示一個人已經為他的過犯付出了全額的代價,如今,他可以恢復在社會中原來的地位了。

這段經文的精髓是,上帝對信靠耶穌的人說:「已經有人為你的罪付出贖價了。我的愛子為你死了。因著祂,你在我面前算是義的。祂僅需一次的犧牲,你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了!」上帝賜下的救恩完全而且永不更改。這不只是現在,而是永遠的赦免。上帝已經赦免我們過去、現在和未來所犯的一切罪。正因如此,保羅在另一封書信中引用詩篇32篇1-2節說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(羅馬書4章7-8節)

read_more

這段經文中有三個重要的名詞:得赦免的原文是「除去、挪去」的意思。上帝赦免我們的罪時,我們的罪咎就被挪走了;遮蓋在希臘原文中的意思是「完完全全地遮蓋、忘卻、不留痕跡」,這表示所有的罪都永遠被抹去了;「算為」是「記在帳上」的意思。上帝將我們的罪記在基督的帳上,而把基督的義記在我們的帳上。祂不再記念我們的罪,罪也不再影響我們在天堂裡的地位。在基督的審判台前,我們的主視我們為祂的兒女,我們必須向祂交帳。我們可能會失去獎賞和「好僕人」的嘉許,但是,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,絕不會被定罪。

如果在此之前,你從來不明白上帝的饒恕恩典,你現在只需要選擇信靠那位為你成就救恩的主耶穌,就可以領受這恩典。參考下列經文將能幫助你確信上帝的應許:

  • 約翰福音3章16節,5章24節,6章47節,7章38節,11章25節,20章31節
  • 使徒行傳13章48節,16章31節
  • 羅馬書1章16節,4章3節,5章1節,10章11節

反思

  • 我們過去、現在和未來的罪已經永遠被抹去,這是否表示我們可以隨意犯罪?為什麼?
  • 雖然罪不再影響我們在天堂裡的地位,但是我們仍會面對哪些審判?這提醒我們應該如何在地上生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