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: 馬太福音18章23-35節
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—馬太福音18章21節
人生就像遊樂園裡的碰碰車。坐上碰碰車,你知道一定會遭到碰撞,只是不知道會遭受多大的撞擊力。當你被撞時,你會立刻踩油門,開始緊追撞你的那個人,希望以更大的撞擊力去回敬他。
對玩碰碰車來說,這種策略是有趣的,但運用在生活上,那可就糟透了。在生活中,這種報復性的行為只會使事情惡化,最終讓大家都受到傷害。
對此,耶穌有更好的策略:饒恕那些「撞擊」我們的人。你可能跟使徒彼得有相同的疑問,有人得罪你,要饒恕他幾次呢?當彼得問耶穌:「七次可以嗎?」耶穌回答說:「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」(馬太福音18章21-22節)。換句話說,恩典是沒有止境的。我們應該常有饒恕的精神。為什麼呢?因為在「不饒恕人的惡僕」這個故事裡,耶穌告訴我們,饒恕敵人不是因為他們值得我們這麼做,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先被饒恕了。祂說:「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。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」(32-33節)
既然我們都曾被饒恕,那麼讓我們停止彼此傷害,並且和他人分享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吧!
饒恕他人能彰顯主的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