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告但不嘮叨

你在一個不太熟悉的地區開車,想找一條街道。但這時,你從後視鏡裡看到警車的警燈在閃爍,示意你停車。原來你因為滿腦子都想著找路,不曉得自己已經超速。攔車的警員決定給你一個警告而不是罰單,同時提醒你那地區的速限。

同樣地,當我們孩子的行為處於「危險狀態」,在合宜與不合宜的界線中間,需要有人提出警告。或許他們不明白自己的行為近乎或者已經越界,又或者他們早已知道,但想看看你會不會發現,挑戰你是否會執行所設下的規則。無論是哪一種情況,警告可讓孩子知道什麼時候他們需要改變。

我兒,惡人若引誘你,你不可隨從。 (箴言1章10節)

(智慧)要救你脫離惡道,脫離說乖謬話的人。(箴言2章12節)

給予第二次的機會

大人的責任是執行規則。有時候孩子不喜歡你那麽做,不過沒關係,此時孩子的生活中,需要你作為他的父母而不是朋友,他們也需要你堅定但充滿關愛地去執行這些規則。我們不用威脅和吼叫,但必須堅定。記得,我們不能期待完美,孩子不可能第一次(或第二次)就改正行爲,我們得經常給予第二次的機會。

提出警告的過程中,我們可以讓孩子想想如果執意選擇走向錯誤的方向,將會面對什麽後果。為強調警告的重要性,我們可能需採用某種非體罰的處罰方式,比如暫停、拿走玩具或喜歡的物品,取消特權等等。打個比方,你吩咐女兒打掃房間,但她充耳不聞,繼續玩遊戲。因此,你給予警告。如果她還看不懂時鐘,那你可設下計時器,告訴她鬧鈴響的時候,她就得打掃房間;如果她懂得看時間,便告訴她房間什麼時候必須打掃好。不管是哪一種情況,先問她如果房間沒有打掃好,就該承受什麼後果。既然已經清楚設下合作和不當行爲的界線,她可以自行決定打掃與否。假使她選擇不合作,你也要有下一步的行動。

避免嘮叨

不斷重複的警告就如嘮叨,毫無果效。我們應避免對孩子嘮叨。你是否曾聽見自己說過:「我已經跟你講過不下百次了」?父母很容易陷入這樣的循環,因此提出警告之後,父母必須要下定決心徹底執行所設下的處罰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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