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暴力的體罰

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(箴言13章24節;參箴言22章15節)。

生命中的罪如果不加以檢視,可能會犯下更多、更大的罪行。正如吸毒者必須服食越來越多的毒品以達到同樣的興奮感,這很容易導致藥物濫用而不自知,任憑撒但引誘我們走向罪惡深淵。我們需要把根基立於此原則之上,以上的那句箴言點出如果放任不管孩子的不當行為,情況會逐漸惡化,最終毀了他們的一生,甚至導致滅亡——最終懲罰是與上帝永遠隔絕。

千萬不要放任孩子,錯過管教。父母若用杖管教子女不但不至於死,相反的,身體的責罰能夠救他們脫離死亡(23章13-24節)。

最後的手段

這個層級的管教(非虐待形式的體罰)宜先保留,直到其他前面層級的管教都無效,而孩子仍持續表現出破壞性的行為時才使用。當小孩得到充分告誡,也很清楚瞭解什麽是不當行為,卻明知故犯,家長就該執行管教。但記得:父母不應該在怒氣中管教,且必須貫徹、一致地執行說好的刑罰。

智慧的父母瞭解子女,知道對他們最好的處罰方式,也會把體罰當作是最後的手段。另外一個智慧的表現是,父母懂得決定足以遏止不當行爲的處罰次數,而且謹慎行事。

教養小孩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,是讓孩子知道你愛他們,以及無障礙的溝通。我不太常打小孩,但記得有一次,其中一個孩子整天搗蛋,我們已用遍每個層級的管教方式仍於事無補,最後只好使用體罰。我確定他了解為何要被處罰,然後讓他趴在我的腿上。我打了他屁股兩下,他開始哭泣。處罰結束後,我給他一個擁抱,而他說了對不起。之後,他在態度上有很大的轉變,也知道界線在哪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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