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合宜行為
箴言書中,希伯來文字詞mûsar意指管教,它同時包含教導和糾正這兩個層面。實行管教時,智慧的父母會從教導行為準則開始。而在「教導行為準則」這一層級之下有三個管教原則:
原則一:教導合宜行為
原則二:告知不合宜的行為
原則三:解釋不順服的後果
原則一:教導合宜行為
孩子不會自動自發產生好行爲,智慧的父母需要扮演指導者的角色,教導孩子舉止得宜。父母可透過三個主要方面教導合宜的行為: 藉由正面用語說明期望、鼓勵以及塑造學習典範。
正面用語
箴言書通常都以正面態度表達對行為的期望(箴言2章1-5節,3章13-15節)。這層管教的關鍵在於盡早開始。即使是蹣跚學步的孩子也能夠學習合宜的行為。你可以在對話中加入想強化的好行爲,像是「我已為鋪好床的孩子準備了早餐」或「準時回家表示你是負責任的人」,以正面用語把期望納入表達中。
你也可以給予孩子正面選擇以避免不當行為。如果你年幼的孩子想要看電視,但觀看時間已超過你所定下的限制,那麽你可以向他提供其他選擇,例如「你現在要不要畫圖或玩洋娃娃?」這麽做既可限制他們看電視的時間,同時鼓勵他培養興趣。
給予鼓勵
我們很容易受孩子影響而陷入失望中。他們一旦不聽話,我們即痛斥「不行」……「你膽敢再做」……「你最好停止」。我們不自覺地整天在說「不行」和「不可以」。然而,當孩子做了對的事情時,他們需要我們看見。心理學家建議父母使用「正面表揚」,例如,你的孩子伊丹不太願意和別人分享。當你發現另一個孩子願意這麼做時,馬上讚美他說:「安迪,你好棒!你會和伊丹分享!」這時,伊丹可能會想要得到相同的讚賞。當他也與別人分享時,你要立刻讚美他。這裡的關鍵就在於,當孩子表現出合宜的行為時,你一定要讚美他。
身教典範
箴言書提醒了我們「以身作則」在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(箴言4章1-4節,2章20–21節)。我們若期待孩子表現出某些行為,自己就要以身作則。孩子和我們一起生活,他們看見我們吃什麼、如何運用時間,以及我們對待鄰居的態度。我們的每一個舉動和決定,都在告訴孩子我們如何行事為人。隨著孩子漸漸長大,我們會以不同的方式向他們表達愛意,但每一種方式都需要花時間。花時間與孩子共處,了解他們,也是表達愛和以身作則最好的方式之一。